人均每年吃掉2.59公斤农药?这个谣言骗了中互乐麻将外挂国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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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乐麻将外挂”人均每年吃掉2.59公斤农药?这个谣言骗了中互乐麻将外挂国人8年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合川老农民
“中国一年用掉337万吨农药,占全球50%”、“人均年吞农药2.59公斤”、“每公顷用量是美国4.7倍。”
这些惊悚数字来自2017年的一篇文章《浸泡在农药里的中国人》,由于其准确击中了国人对食品安全的关心,发布之后就像一颗深水炸弹投入舆论场,涟漪持续到今天,成为一个在中文互联网广为流传的经典谣言。
为什么说是谣言?因为它的确是太离谱了。
首先,从基础数据角度,根据联合国粮食组织(FAO)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中国农药使用量在2022年以及2023年仅20-30万吨,位居全球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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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粮食组织(FAO)发布的2022年全球农药使用量情况,中国以20多万吨的用量仅列第五
而在这篇文章的描述里,中国一年要消耗掉300多万吨农药,这让实际用量排名第一第二的巴西与美国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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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沉浸在农药里的中国人》
更有趣的是,这篇文章关于农药用量的描述有着明显的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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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在农药里的中国人》中对于农药用量的描述,该数据明显经不起推敲
上一段还在说中国每年农药用量337万吨,得出全世界一半农药用在了中国的结论,下一段却又说全球农业生产每年要使用约350万吨农药。所以说“337万÷350万=50%”这般颠覆数学规律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还是说当事人在数据上已经做好造“96.3%”的谣,但基于良心发现还是给我们打了个折?
无独有偶,该文章提到中国2014年农药使用量为180万吨,而FAO的官方数据实际为34.9万吨。折算成每公顷使用量为2.64千克,这数据甚至远低于日本(11.85千克)。
至于那令人震惊的每人每年摄入2.59公斤农药的说法,即使不考虑农药在作物上的实际残留量,假设这些农药全部被人体吸收,这也相当于一个成年人一年内吃掉一公顷的粮食(约6吨)。按照这个量进食,成年人很可能还没等到被农药毒死,就已经因过度饱食而撑死了。(PS:成年人正常一年的粮食摄入量为300斤-500斤左右)。
至于为何会得出2014年使用180万吨的结论?这个数据的来源其实是国家统计局在2014年发布的农药使用量数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发布的数据指的是成品农药的实际规格,而FAO发布的数据则是农药的折百量,即农药制剂中有效活性成分的具体重量。两者在统计口径上存在差异。
两者有何区别呢?
市面上绝大多数农药并非直接以原药形式使用,而是需添加至溶剂中进行稀释,形成制剂后方可销售。农户购得制剂后,仍然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稀释,方能投入使用。
以常见的杀虫剂氯氰菊酯为例,其产品形式如4.5%氯氰菊酯乳油。该制剂中,有效成分氯氰菊酯的含量仅为4.5%。在使用过程中,100毫升仅含4.5%有效成分的制剂需兑入150至300升水,这意味着在4.5%有效成分含量的基础上,制剂又被稀释了1500至3000倍。再加上被害虫吸收的损耗,最终残留到作物上的量可谓微乎其微。
杀虫剂在应用上相对较为粗犷,属于大农药范畴。如果论及更为注重精准性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其有效成分在实际应用环境中的稀释效果更为显著。
例如芸苔素产品,其原药的有效成分含量约为95%,而制剂中的有效成分含量仅为0.1%甚至低至0.004%。在实际应用中,这种低浓度的制剂还需要进一步稀释数千倍,相当于0.04ppm,即一亿分之四。为何需要如此大幅度的稀释?原因在于作物生长只能承受如此微量的有效成分。
在很多人的想象中,农药的使用仿佛是将原药一吨接一吨地倾倒在田地里,作物因此承载着大量农药残留,看似光鲜亮丽地摆上我们的餐桌,最终进入我们的腹中。但实际上真这么做的话,作物首先就受不了了,毕竟大家都是碳基生物,就你们人类怕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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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中的农药应用与实际的农药应用
在这篇题为《浸泡在农药中的中国人》的文章中,作者以中国农药制剂成品量作为分子,将全球农药折百含量作为分母进行计算,从而得出一个令人震惊的结论:中国使用了全球50%的农药。
而且,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中国境内生产的农药成品中,约有45%用于出口。此外,部分农药还应用于森林防护(如松木防虫)、卫生、公共防疫及杀鼠等领域。因此,真正进入作物环节的农药残留量实则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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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虫喷施杀虫剂
总之,这篇文章在数据方面的混乱程度令人难以直视,对于农药应用的描述也缺乏最基本的专业常识。而当你将这类文章的浏览页面滚动至最底部时,往往能发现推销有机农产品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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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对于现代农业的意义
1845年的爱尔兰田野上,一种名为晚疫病的真菌如同绿色瘟疫般蔓延。短短三年间,这个欧洲粮仓的土地上饿殍遍野——100万人死亡,200万人逃亡美洲。这场被称为“马铃薯大饥荒”的悲剧,根本原因正是人类面对作物病害时的赤手空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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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爱尔兰土豆大饥荒的铜像
1942年,河南地区遭遇严重旱灾,干旱进而引发了蝗灾。蝗虫如冰雹般密集落下,啃噬庄稼的声音犹如暴雨击打在油布之上。面对这场空前的蝗虫灾害,当时的民国政府因缺乏足够的农药生产能力,在地狱般的蝗灾面前显得束手无策,最终导致了那场震惊世界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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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1942》,当年那场惨绝人寰的大饥荒背后是抗虫害物资的匮乏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曾对水稻因病虫害危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在西南稻区、江南稻区、华南稻区、长江中下游稻区以及东北稻区开展了完全不防治、农民习惯防治、科学综合防治、防虫不防病、防病不防虫、不防稻飞虱、不防稻瘟病这七种情形的试验。
试验结果显示,在完全不防治的情况下,于病虫害严重发生的年份,华南和江南试验点的损失率分别高达77.94%和59.63%,三年平均损失率分别为64.08%和50.31%,西南、长江中下游和东北稻区三年平均损失率分别为26.47%、28.36%和19.67%。从这些数据可以推断,如果缺乏化学农药的保障,我国农业的粮食安全和谷物自给将难以实现。
而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补充提交的《关于说明我国农药行业情况的函》,停止使用农药将导致作物减产35%-40%,其中水果和蔬菜的损失幅度可达40%-60%。
“浸泡”系列软文中还有一篇指出:“中国有1000多种农药,却只有20多种害虫”,依据全国农技中心针对主要农作物有害生物种类及其发生危害特点开展的为期五年的研究,经确认,我国有害生物种类共计3238种,其中病害599种、害虫1929种、杂草644种、害鼠66种。
按照这些软文的逻辑,用生态方式就可以完成相关病虫害的治理——这其实就是笔者常提到的狭间辩经。
诚然,确实存在构建合理生态,引入天敌,以生态平衡的方式治理病虫害的逻辑,但这种方式在复杂多元环境中的应用却深受现实环境的约束,能起到的效果也十分有限。
从更宏大完整的逻辑来看,生态方式对于病虫害治理的解决效果,取决于“具体生态环境”、“具体人口承载数量”以及“具体的粮食需求量”等多重因素。简而言之,就是养活一个人和养活十四亿人所需要的农业形式的区别。
面对如此频发的病虫害,不用农药仅靠生态方式来进行防治,靠谱吗?显然不行。因为生态的防治方式太温和,也太需要时间周期,一旦出现害虫大暴发时则无济于事。
我们必须深刻思考一个问题:人类仅仅是地球众多生命体中极其微小的一分子。因此,地球并非天然为人类服务。在其生态平衡中,既有对人类有利的因素,也有对人类不利的因素。正如古语所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类的生存本质上是一个与地球生态不断博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既不能过度践踏自然规律,也不能过度迷信自然能解决所有问题。
就目前植物保护科学发展的水平,化学防治仍然是最方便、最稳定、最迅速、最有效、最可靠、最廉价的防治手段,尤其是当遇到突发性、入侵性生物灾害发生时,尚无任何防治方法能够替代化学农药。
更何况,生态防治与化学防治之间并非水火不容的对立关系。在现实中对病虫害的治理,往往融合了化学与生态两种手段。例如,国家始终积极推广作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何谓综合防治?即不论黑猫白猫,只要能有效控制病虫害,都会被高效地整合利用。
抛开意识形态的标签,生态防治与化学防治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通过牺牲效率来换取稳定性,而后者则是以牺牲稳定性来追求效率。究竟哪种方式更为合适,取决于具体的应用场景和所采用的度量标准。如果一个地区迫切需要大量粮食产出,且面临严峻且紧迫的病虫害治理压力,那么效率显然更为关键。作为一个拥有十四亿人口的大国,试图用7%的土地养活22%的人口,同时还要普遍追求小资所向往的田园牧歌生活,这显然缺乏现实基础。而从全球经验来看,完全实现百分之百生态治理的国家也是不存在的。
此外,所谓的“有机”概念,其本质不过是人为定义的产物。人类未必能够完全适应纯天然的作物,否则历史上也不会有驯化水稻等农作物的过程。云南的“红伞伞白杆杆”也不至于吃了就“躺板板”。有机究竟是一个科学概念,还是政治或商业的符号?这一点同样需要我们以辩证的眼光去审视。
因此,像《浸泡在农药里的中国人》这类脱离现实基础的软文,与其说是为粮食安全发声的社会良知,不如说是为了推广有机农产品生意而不惜歪曲现实以谋取利益的投机者。他们精准地戳中了民众对粮食安全的普遍焦虑,点燃了极端环保主义者对零农药乌托邦的无限憧憬。无论如何,这些言论都不过是脱离实际的无根之谈。
我们不否认生态农业的理念在某种意义上更具文明性,但也要考虑人类当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脱离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去空谈理想,无益于解决现实的问题。
我国的农药管理制度
我国对农药实行登记管理制度,而农药登记过程的严苛程度,往往超乎大众的想象。
为了从产品源头确保其安全性,一款合格且合规的农药新品登记认证,需历经至少五年的严格考验。在产品研发成功后,企业必须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完成以下六大试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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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药新品许可登记上市流程
1)环境毒理性试验
这一环节旨在评估农药产品对环境的影响,涵盖其在土壤和水体中的降解能力。由于检测周期较长且试验场景种类繁多,通常需要约两年时间才能完成。
2)产品毒理学检验
这一环节旨在评估产品对人体的影响,涵盖致敏性、致畸性、致癌性以及其在生物体内的代谢能力。
3)产品化学性质检测
这一环节旨在检测产品本身的贮存稳定性,并评估由此可能引发的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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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毒理、产品毒理、产品化学特性检测相关细则
4)室内生测试验
检测相关作物在室内环境中的产品适配度。
5)大田检测试验
检测相关作物在大田环境下与该产品的适配性。通常分为两种方案:一是两年五地(即两年时间内,在五个不同的生态区域进行测试);二是一年十地(即一年时间内,在十个不同的生态区域进行测试)。通过这种方式,确保该农药在不同生态环境下的稳定性和适用性。
6)农产品残留试验
检测农药在不同作物上喷施后的残留情况,以确保其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在企业完成上述检测之后,还需提交至国家相关部门,由农业科学、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三领域的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这一评审过程通常至少需耗时一年。
可以说,在我国境内,任何一款合法合规的农药产品都经过了严格的检验。你能想到的所有潜在危害因素,国家相关部门考虑得更为周全,监管也更为严格。
农药安全如何看?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使用农药就完全没有风险呢?显然并非如此。农药作为固有毒理性的产物,声称其无毒无疑是自欺欺人。然而,公众对于农药毒害的担忧往往偏离了正确的方向。每当问题出现时,便有声音将农药妖魔化,一概而论地予以否定,却未能触及问题的核心所在。
实际上,在严格的登记制度管理下,当前农药产品的真正风险主要集中在生产端和应用端这两个具体环节。
在生产端,一些研产能力不足的企业通过“借证”、“套证”的方式生产,以次充好,严重降低了产品质量。
而在应用端,问题则更为复杂。一方面,许多商家为了追求利润,在不了解应用技术的情况下,盲目将快销品的营销策略套用到农药产品上,导致市场盲目扩张,进而引发药害问题;另一方面,农民普遍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科学用药的思维和能力,导致用药不当。
特别是农药的应用,堪称一门技术活。越是精细化的农药,就越需要科学的指导。然而,每年因用药不当引发的药害事件屡见不鲜。
与其将农药妖魔化,不如呼吁提升农药应用的水平。在日益壮大的科技力量支持下,现实中的农药应用技术也正在稳步提升。
在技术应用层面,5G大数据与AI植保平台的广泛应用,使得种植户能够通过AI大数据远程分析作物病情,并根据指导合理配置用药。植保无人机的普及,则进一步提升了喷施的精准度,大幅降低了浪费,减少了喷施量。
数字赋能正推动农业从经验主义逐步转向数据驱动,显著提升了应用端的精确度。技术进步不仅重塑了产业生态,农药领域的技术革新更是持续降低农药药害风险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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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进步推动农业更加绿色安全
在组织架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明确指出,需构建一个从国家级农技中心到省级服务站,再到县级推广中心、村级服务站,最终延伸至科技示范户的“四级一体”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以重庆綦江区为例,该区农业技术协会联合会整合了12名科研院校专家、28名市级科技特派员、400余名区镇级农业技术人员,以及80多个会员单位的20余名“土专家”,共同汇聚于一个服务平台,成功构建了市—区—镇—经营主体的“四级一体”纵向联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该体系通过建立纵向联动机制,有效推动高层级科技成果迅速下沉至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确保技术能够及时传递和高效应用,实现技术、人才、资金和信息等要素的上下贯通。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农资市场的诸多乱象,实则是我国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销渠道乃至种植端相对过剩所致。过剩引发了内卷,而内卷又催生了不规范竞争行为。规范农药行业,将显著降低产品端与销售端的潜在药害风险。
针对这一现象,国家已于今年正式推进“一证一品”政策落地,严格规定一个登记证仅能绑定一个产品。此举一方面杜绝了“借证”、“套证”的操作空间,另一方面也促使农资销售渠道更加集中于那些具备应用端经验和技术实力的经销商。
一证一品无疑是近年来农资行业的重大变革,而这场变革将引发农药生产企业的优胜劣汰,农资经销商的优胜劣汰,最终为整个行业营造更为健康的生态。这将促使全行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应用技术的精进上,从产业生态的角度有效预防农药药害事件的发生。
尽管考虑到社会稳定的因素,这个过程注定是漫长且充满博弈的,但值得欣慰的是,国家已经洞察到问题所在,并明确了前进的方向。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踏实前行,日复一日地不懈努力,必定能取得显著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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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鉴别在食品安全与环保这块,网络喷子与真正实践者的区别
最后,农业生产是国家根本大计,关乎亿万人民的温饱问题。对此,我们必须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切不可因理念而扭曲现实,更不应以意识形态标签一概否定农药本身。可以说,为了生存,人类数千年来一直在与自然抗争,历史上因饥荒导致的悲剧数不胜数,令人痛心。
现代农业科技的进步,尤其是农药和化肥的应用,显著提升了人类的温饱水平,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生态防治的理念固然值得推崇,但我们应将其视为化学防治的有益补充,而非完全替代。我们应更加科学、生态地使用农药,而非盲目追求零农药的乌托邦理想。一味追求这种乌托邦,结果可能如同欧洲的去工业化现象,导致生产力倒退,最终沦为他人掌控的对象。
须知,人类的存续本身便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对于人类来说,若自身不复存在,所谓的生态又有何意义?事物从来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世间亦无绝对完美之物。承认其不完美,并努力使其趋于完善,这才是生命在逆境中求生的真谛。